【港區國安法】47人案高院處理律政司覆核保釋 法官批准3人保釋譚文豪郭家麒還押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3/13 12:15

最後更新: 2021/03/15 18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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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鄭達鴻(左)今於高等法院獲准保釋。(陳永康攝)

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,其中15人早前獲裁判法院保釋,律政司就當中11人准保釋決定提覆核,高等法院今(13日)處理鄭達鴻、譚文豪共3人的覆核聆訊;彭卓棋及柯耀林的覆核聆訊將於今午進行。法官駁回律政司針對鄭的覆核申請,鄭獲准保釋至5月31日再訊。

17:20

柯耀林今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,法官亦駁回律政司對柯的覆核申請,批准柯以現金5萬及兩名人事各5萬元保釋候訊,柯須遵守一系列與其餘被告相同的保釋條件。

16:45

被告彭卓棋今由大律師盧敏儀代表,法官駁回律政司對彭的覆核申請,批准彭以現金10萬及3名人事各10萬元保釋候訊,彭期間亦不准離港,及須遵守宵禁令和一系列保釋條件,包括不得作出任何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或行為,及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等。

15:20

郭家麒下午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,法官聽取陳詞後,接納律政司針對郭的覆核申請,撤銷郭的保釋,郭續須還押。

12:58

譚文豪今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,惟法官聽取兩方陳詞後,接納律政司針對譚的覆核申請,譚續須還押至5月31日再訊。

律政司一方今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代表,鄭達鴻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。

法官杜麗冰聽過雙方陳詞後,最終駁回律政司覆核申請。

鄭獲准以現金10萬元及人事各100萬元保釋候訊,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、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及行為;不得組織、安排、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;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、議員、任何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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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鄭不准離港,須交出旅遊證件,並須於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7時守宵禁令,每周到警署報到4天。

案件將於5月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。

47名被告早前提堂,總裁判官蘇惠德向15人批出保釋,惟律政司提覆核准保釋決定,各人還押待高院覆核聆訊,及後律政司撤回覆核楊雪盈、林景楠、呂智恆及劉偉聰等4人,4人早前獲保釋候訊。

餘下11人中,黃碧雲及伍健偉本周四(3月11日)經高院聆訊後,黃獲保釋候訊,而伍則保釋被撤須還押候訊。

另外,早前提堂後,同案被告黃之鋒、林卓廷等共31人保釋被拒,戴耀廷則無保釋申請,其中21人昨(3月12日)被帶往西九龍裁判法院覆核保釋申請,惟總裁判官續拒絕各人保釋,各人續須還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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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